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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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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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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28 证券简称:特一药业公告编号:2026-033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13,309,812股剔除回购专户中的回购股份2,566,618股后的股本510,743,194股为基数,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0000元(含税),共计派发76,611,479.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因公司回购专户中的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户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1492499元(含税,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1492499元/股=76,611,479.10元÷513,309,812股)。

在保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492499元/股。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届时回购专户上的回购股份)为基数,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公司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本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专户中的回购股份2,566,618.00股后的510,743,19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566,618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除权除息日为:。

截止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全体股东。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至登记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因公司回购专户中的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户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应以1.492499元(含税,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计算(每10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即每10股现金红利1.492499元=76,611,479.10元÷513,309,812股×10);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户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1492499元(含税,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计算。

咨询地址:广东省台山市台城长兴路9、11号

咨询电话:0750-5627588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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